咸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明确咸宁中心城区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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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咸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出台了关于《 咸宁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》,其主要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:
1、明确中心城区范围
中心城区,即市级管理区域,包含主城区、咸宁高新区(含托管区域)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(含贺胜金融小镇)、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(含大洲湖项目),面积约307平方公里。东以贺胜桥镇京广铁路、金融小镇规划边界线、横沟桥镇和温泉办事处行政管理边界线为界;南以太乙大道、嫦娥大道为界;西以嫦娥大道、咸宝路、淦河和咸安商贸物流区规划边界线为界;西北以京港澳高速为界,北至咸安区行政管理边界线。
2、明确了土地征收主体
在中心城区范围内,实施土地征收的主体为咸安区人民政府,即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,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高新区分局根据市直相关单位、咸宁高新区等的用地需求,初步拟定土地征收范围,报咸安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,由区政府组织开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。
3、明确了土地征收全过程
包括十五个环节,即确定土地征收范围、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、土地现状调查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、编制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补偿安置公告、组织听证、办理补偿登记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、落实补偿费用、征地报批、发布土地征收公告、实施土地征收、土地交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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